内部审计是审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单位内部控制的再控制,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于加强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笔者在工作中发现,虽然在审计机关的督导下,基层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通常内部审计内容十分简单,审计发现问题质量较低,更有甚者,并未实质性开展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应当引起审计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足够重视。
一、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相当多的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没有认识到内部审计的重要意义,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仅仅是为了应付审计机关工作检查或考核需要,导致内部审计工作流于形式,监督实效大打折扣。还有不少单位将内部审计职能交由财务部门兼顾,让财务人员兼职,未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在审计时不免出现自己审自己的尴尬局面,审计的独立性、公正性、权威性难以得到保障,内部审计源头自治作用得不到保障。
(二)内部审计力量较为薄弱。在基层,由于绝大多数单位并没有内部审计机构的编制,因此普遍缺乏审计专业人员,即使有承担审计职责的人员,大多都是非审计或财经类专业,不具备系统全面的审计知识和技能,对现行政策法规、财务会计、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储备远远不够,开展的内部审计工作多属于会计稽核型审计,遇有需要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或工程审计等项目时,通常采用政府采购方式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来承担,而且也不会对中介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真实性复核,增加了审计风险,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三)内部审计执行力度不够。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不强,大多数平行于其他内设部门,也不是由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直管,审计的话语权不高,工作起来底气不足。同时,由于内部审计的范围通常会涉及本单位领导或同事,审计人员自然会产生思想包袱,他们会担心如果对问题过于较真,会影响同事关系和集体团结,故不能放开手脚,大胆开展工作。特别是审计发现的问题如果涉及到本单位领导或相关人员利益时,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在最终出具内部审计报告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信息“过滤”现象。
(四)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不彻底。审计成果利用和审计整改仍是内部审计工作的薄弱环节,内部审计查出的问题通常需要多科室联动整改,有时候因领导重视不够、无部门牵头等原因,相关科室在整改时就会就事论事,避重就轻,很多已既成事实的不规范类问题,通过补充资料,甚至编造证明材料来弥补过失,没有从体制机制方面查找问题根源,健全内控制度,导致深层次的问题被简单化处理,使整改工作流于表面,屡查屡犯,难以取得实效。
二、做好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审计机关要通过审计项目进点会、日常监督检查、内部审计专题培训、座谈交流等方式,多渠道、多角度地宣传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引导其转变思想观念,理解内部审计不仅是监督,更是评价与建议,内部审计能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堵塞管理漏洞,“一把手”应定期研究调度内部审计工作。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项目时,将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内部控制情况的必审内容纳入审计范围,进行客观评价,并写入审计报告。
(二)健全机制,保障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基层党委审计委员会要发挥牵头把总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将内部审计中长期发展规划、体制机制建设等纳入党委审计委员会议定事项,从制度上明确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及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的重要性等,强化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要从实际需要出发,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有序开展审计工作;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如教育、卫生、交通、农业等部门,应该成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审计工作,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与财务分离的审计人员,只有保证审计工作不受干扰,才能确保内部审计意见、结论、建议的公正、客观及权威性。
(三)提升素质,增强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性。审计机关要经常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参加上级审计机关或行业协会组织的专题研讨班和业务培训班,开展内部交流和参观学习,不断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理论水平和职业素养。审计机关可以抽调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审计项目,通过以审代训的形式全程指导内部审计人员熟悉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增强实战能力。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项目时,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审计机关业务科室可以根据工作经验编写行业内部审计操作指南,给部门单位内部审计人员作为业务工具书,在开展审计时进行参考。审计机关应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帮助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内部审计项目质量。
(四)以审促改,提高内部审计整改的积极性。审计成果的有效利用,是内部审计价值最直接的表现。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项目时,应当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关注,对被审计单位已经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对纠正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应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行政事业单位应健全完善整改机制,建立整改问题台账,明确审计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对整改进行销号管理;内部审计应充分利用国家审计报告与社会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加强研判分析,举一反三,避免本单位本系统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供稿:王韶华 审核:于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