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学院的规章制度,代表学院依法对全院所属部门(单位)实施内部审计。审计处在院长领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负责制定学院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学院各类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学院经济秩序,加强预警提示,提高质量效益。
3.负责对学院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进行审计。
4.根据学院党委及相关部门要求,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5.负责对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
6.负责对学院建设、修缮工程项目实施审计,加强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跟踪管理。
7.负责对学院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8.负责对学院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9.负责对学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
10.负责对学院招投标活动和经济合同实施审计监督。
11.负责办理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的有关事项。
12.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